亡灵and序曲 发表于 2016-8-2 23:05:31

梦里遥望 你的背影

转自:文章阅读网 作者:马淑敏
  愣了片刻,听电梯“哐当哐当”降下去,我扶着门框的身子如一只发面饼子摊下去,眼泪滚得满脸,突然想到还是能够再看他一眼的,奔到阳台窗口,声嘶力竭地一遍一遍狂呼他名字,泪眼模糊中仿佛一个小影子停下来,却看不清;急急奔回客厅去抓桌上的手机,脚底绊了一跤,一只拖鞋摔出去,人也踉跄着磕到桌上;在屏幕的放大下,看到他正努力向上挥着手,一下一下;我的心瞬间跌落,摔碎在他刚刚走过的地面,血肉模糊。隔着26层楼房的高度,我确信,这是今生我和他之间最近的距离。

  在很长的一段岁月中注定我将在千疮百孔的痛中煎熬。夜晚的惊醒,枕畔的咸湿,这场爱情从开始结局已写好。

  我曾经希望可以失忆,或者安装一个程序,可以将脑子初始化抑或干脆永久性删除刻在脑子里的记录;更希望时间可以淡化他拥抱的温度和的灿烂的笑容;倘若只是一场逢场作戏的露水情缘,只是一段派遣孤独和寂寞中的陪伴多好;我却刻骨铭心地爱上了他,让他长在我一块一块骨头上,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

  在想念他的时光里,渐渐体会到日子很快,时间很慢。吃饭时恍然他在眼前,举起的筷子停滞下来,是他说,你做的饭超难吃,像猪食!然后一盘子菜扣到自己嘴巴里;每天早餐后我呆立在洗碗池前,想他每天不管我怎样躲他都带着一嘴菜汁亲得我满脸油;然后笑着出门。

  手机里存着他睡着时各种姿态的照片,其中一张是被兰花被子包起来的,只露出头,如一枚硕大的婴儿,他睡得很香,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丝毫不知道自己正被包装他的人笑得死去活来;

  每天叫他起床吃早餐是件难事,就像晚上让看笑话、玩魔兽的他睡觉一样艰巨;他胖胖的脚心被梳子、剪子、牙刷等N种物品亲吻,就算左缩右躲也绝不睁开眼睛;偶尔也会求饶,说眼皮正被睡眠的胶水粘合在一起,给他五分钟时间让眼皮和困神告别,五分钟过去了,他趴在床上手紧紧扒住床帮,说困神和眼皮正爱爱,不要这么残忍地分开他们……我骑在他厚实的肉背上揪住两只大耳朵用力提,他居然打起呼噜。每天早晨他都睡得很香,周末的清晨准备吃饭后出门的我,常常被他重新拖进被窝,压在腿下,我穿着正装挣扎着挣扎着便睡着了;在他全是肉肉的怀里暖得骨头发酥,再要紧的事情都没有静静地被他抱着亲吻重要。

  他自称自己是最帅的胖子。我常摸着他的肚子笑问何时生产,他戴上我的太阳帽,伏在沙发背上一边拍着大肚子一边“哎呦呦”装痛,看我斜着一只眼睛瞄着他笑,也笑得坐在地下;私心下我不喜欢他减掉大肚子,把脸放在大肚子上滑腻舒适,靠在上面那份厚度带来的舒适不是寻常人能享受到的;我不愿意自己有又喜欢的这个大肚子不如让他替我养着,何况有这个大肚子丑他三分,让帅气的他省得出去寻草惹花。

  拜大肚子所赐,这个厚重的地盘让人高马大的他失去灵活性,因而常常被我欺负。他喜欢进门就躺在沙发上,每每想起来时我只轻轻一推,他便如一只不倒翁回到原地,遇到他憋着一泡屎尿被来来回回摇个四、五次,他撇着八字眉一脸愁容:“有意思么?有意思么?你玩够了没有?”

  有时看他一直在玩游戏,玩得我不耐烦了会把键盘乱拨,他腾出一只胳膊挡我伸过来的胳膊,一直手照旧踢踢打打敲着键盘,嘴巴不忘求饶:“做完这个任务就下好不?最多五分钟!”全不管我用脚踏上他的肩膀,要求吵架的战书;为了不打扰他打魔兽,他竟然在我的电脑上安装N个游戏,说带我一起玩,吵架的计划全然被他否定了,他一边把我坐在他硕大的两百斤的屁股下,一边腾出一只手捋我的头发:“乖哈,一会儿给你买冰激凌,八喜的哈,吵架这件事你死了心吧,我和安倍吵一年都不会和你吵一句哈!”

  在一起的日子我从未尝到和他吵架的滋味,做对的是对的,做错的也是对的,在他眼里,没有对错,只要我说的都是对的。靠住他满是烟草味道的后背,我念着书就睡着了,朦胧中他放下电脑,把我抱在怀里,一遍一遍吻我,从额头到嘴角;我们心里都知道分别的日子已经倒数,谁都不肯说。有一天他哈哈正笑着,突然转过身走向阳台,等转过身来依然还是笑容满面,他却不知道,他落下的泪染得胸前米白的衬衣像淋了雨。

  仿佛他总是给我洗头,我搂住他宽宽的腰任他揉出满头泡沫,闭住眼睛在热水和他的揉搓下昏昏欲睡,他贴住耳朵一遍一遍说,媳妇,每天梳头哈以后不要老发脾气,不要这么操心哈;我的泪顺着水留在他的大肚子窝上;天长地久竟是这么艰难。

  深夜,我一遍遍吻着他的眼角,摸着他的脸颊,心里呼唤他的名字;那些天,每天早晨在阳台上看他穿过小区,一个小小的影子移动在窄窄的车道上,渐行渐远;每天晚上下班,推开门看他两只鞋子东一只西一只随意趴在门厅中央,他光着背在沙发上一边吸烟一边打魔兽,电视里播着乱七八糟的新闻,茶几上有他随手扔的果皮;我扔掉皮包坐在他腿上,点着他的额头大骂为何不去做饭,他按住我梗得直直的脖子像小鸡啄米一样亲,直到我变成一根煮过的面条瘫在他的肩头;幸福像潮水淹没周身,我紧紧搂住他,把他脖子里的一小颗痣,眼眉里的一道疤刻在心里;让自己记住这短暂的一生最幸福的时光。

  更多的时候却希望这样的日子从未有过,倘若此,也不会在分别时痛不欲生。

  他带我去吃披萨,带我喝红酒,带我吃马迭尔冰棍,把家乡的味道留在味蕾上;我喜欢喝奶粉,他从遥远的家乡背回来;带我去看电影一直看到我再也不去看;被独立和磨砺得坚硬的心被他一点点柔化,褪去冷冰的棱角。他说喜欢骄纵我,因为我是他的女人。

  在一起的时光里,我喜欢他吻我,进门的时候,出门的时候,做饭的时候,他一靠近,我便无法离开他散发着烟草的唇;他总是抱着我,仿佛我是长在他身上的一个器官,在阳台上,在餐桌边,在厨房里;有时他坐在马桶上我坐在他的腿上刷牙;他的力气很大,两条胳膊勒得我晕眩,我伏在他的肩头,一动不动,想时光可否就这样停下来,彼此永远。

  那天,他出差,我亦出差,他说,老婆,我想你。我没有告诉他,今后也许我们将在思念中度过后半生,也许彼此渐渐忘记今天的模样。

  电话里我告诉他,你要好好的,好好的,每一天,我爱你;他哽咽着说,我们都好好的,我爱你。

  离开他的日子里,日子很快,时间很慢。每一个夜晚,以泪洗面,我身上的水分顺着眼角滔滔不绝,心被呛得窒息;多少个夜晚,握着一把水果刀,我想,把身上所有的水流干吧。每个夜晚握着半扇小小的金色大门, 另一半在他的手里;虎头门鼻上是咸咸的泪水;我曾经以为,只要有他,他在哪,哪就是我的家;可是如今我们各自握着半扇大门,天各一方。

  爱一个人,平静而平淡的生活、柴米油盐地争吵是多么的幸福。爱情注定只在我的梦里遥望。每天看他挺着硕大的肚子穿过长长的车道,上一辆三轮车消逝在拐角处,我忍不住去触摸他遥远的头顶;即使在视频中,他也是这么温暖,让我无法不爱。

  我的爱人,是屏幕上一个小小的移动的影子,就算倾我所有,他今生连背影都不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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