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灵and序曲 发表于 2016-2-13 02:03:25

再见,不再见。

转自:文章阅读网 作者:梦诺灬沐馨
  文/蒋贵聪

  我原本以为我懂你的,我固执的以为只要你心里还是爱我的,你就会奋不顾身的选择和我在一起。为爱停留,这句话曾是多少人真实的写照,但遗憾的是,在留下了一个未完成的吻之后,你还是悄无声息的走了。

  那天清晨,阳光格外明媚。早早地你便收拾好了行李,寒暄几句都不曾有,就匆匆忙忙的走出了家门。那一次的分别,我没想太多,我以为只是一个思家的人回家看望一下父母罢了,之后的之后,我才明白那一次的离别,竟成了我们此生想再见一面都很难的场景。时间总是会改变人的,11月11日这个日子我想彼此永生都会记住,它对于你来说,我不知道是回忆还是?我所知道的,它一定是我一生铭记的岁月,时光。

  我不愿意你看到这篇文章,但我在想,如果有一天你真的不再爱了,眼泪不再流了,我想这篇文字就用来吊念曾经的彼此吧。

  爱一个人不是因为她有多好,而是你愿意陪她相守到老。我也许陪你走不了生命的尽头,但我会记住你到永远。文字是有温度的,我一直坚信。离别那天,我没能好好与你寒暄,但我想此刻总得借着文字来向你述说那段布满风尘岁月的往事吧。

  多说男子有泪不轻弹,看完了这篇短小粗鄙的文字之后,我不知道你是否愿意再为我流一次眼泪,哪怕一滴都好。想说的话,说出来了心里就会很痛快,该释怀的看的淡然了,心里就舒服多了。我一直口不对心,就为了作;我一直伪装,就是为了糊涂别人。我够不够对你好,也许你比我清楚。也许有一天你会懂我,也会有一天你已为人妇,都说,难说的是再见,但真正难得不是说再见的那一瞬间,而是不想再见的心灵煎熬。

  细心的你也许会发现,这是我第一次尝试以第一人称来记录自己的心情故事。写完那篇,《时光不老,青春不散》之后,我曾打算搁笔一段时间,全身心投入于工作中去完成我当初的誓言——30岁之前,工作就是我的生活,30岁之后生活就是我的工作。如今看来我的目标实现了,我们也许就此别过了,再多的不甘心也只能,转身寥寥笑脸了。

  笔乏了,那些一直不愿意说出口的话,就留给岁月,留给青春一起尘封吧。

  再见,不再见!

  2016 0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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