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流中的随感
转自:文章阅读网 作者:温世江人到中年,忽然间命贵起来了。听说步行可以健身,于是便开始坚持走着上下班,日复一日地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看着大街上潮水般涌动的车流,心底里每每由衷地高兴:改革开放着实让乡亲们富起来了,小城不少市民纷纷成为了有车族。街道不断地拓宽,路况一日好于一日,仍不能满足日益膨胀的车流需要。好一派国泰民安,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日子久了,又发现这滚滚车流之中却也不时冒出一些不和谐音符,让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车流中,不时有个别车辆突然转向,不做任何提示,后行者不撞上也会惊出一身冷汗,转向者却若无其事,扬长而去。车辆转向必须要打转向灯,给前后车辆和行人以提醒。这最起码的要求司机会不懂?绝对不可能!
夜幕下,不时有车辆打着炫目的白色车灯高速行驶,刺得迎面而来的行人和司机难以睁眼。十字路口,好多车辆不仅不避让行人,反而与行人抢道;明明是红灯亮了,却有一些特权车辆加速冲过;每逢雨雪天气,总有不少车辆根本不管什么红灯绿灯,我行我素。
一些开车者之所以这样,似乎有一种炫耀意味:看,我开上车了,而你却还在步行。就如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手机持有者故意大声接打电话一样。窃以为,时下的孝义步行者并非都是开不起车,有车者也并非都有在其面前炫耀的资本。
大街上,总有一些车辆飞驰,速度至少也有80迈,感觉就像上了高速公路。行人过街,往往提心吊胆,着实非常不易。同在孝义,其它街区便少有这种现象,何也?有朋友一语道破天机:这条街上没有限速标志和监控摄像头。
维护交通安全本应是每个公民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因为没有限速标志和监控摄像头便在大街上肆意飞车,不仅危害公共安全,而且也存在自身安全隐患,实在不应该。
炎炎烈日下,走在浓荫遮蔽的人行道上,心情也会清凉许多。但每年这个季节,往往会有不少车辆横七竖八的停放在人行道上,连盲道也堵了个严严实实。行人不得不绕机动车道或草坪而行,既不方便,也不安全。更有甚者,不仅停在人行道上,还要打开车窗,将一双臭脚伸出窗外,听着轰隆轰隆震耳欲聋的所谓音乐,大口大口的吞云吐雾。行人路过,脚臭、烟臭、噪声臭一起袭来,那才叫一个恶心。还有将车停在人行道上,打开空调,一男一女搂搂抱抱,旁若无人,实在有伤风化。有“好事者”提醒一开霸道的年轻人,不要将车停在人行道上。旋即招来了一通臭骂和威胁:“老子往哪儿停车与你毬事?这路是你家的?逼脑上涮你孙子!”看看,车霸道,人更霸道。
人行道是专为行人设置的通行道路,将车停在其中就侵害了行人的合法权益。盲道是专为盲人设置的通道,将车停在上面更是缺乏爱心,说重点,是对弱势群体生存空间的残酷挤压,是对其基本权益的野蛮践踏。停车在人行道上,做出种种丑行,是缺乏最起码的公德意识;辱骂并威胁提醒者便是连人性都不具备了。
管仲曰:“仓廪实則知礼节。”我原以为这话说的很有道理,人们不知礼节往往是囿于困顿的物质条件。但就上述事实来看,这话却是十分错误的:部分同胞在仓廪越来越实之时却变得如此不知礼节了。
鉴于此,政府必须加强正面引导和教育,迅速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对于个别顽冥不化者,必须动用相关执法机构,从严从重惩处。使其慑于法令的威力,不敢肆意妄为,不敢不文明,不得不文明。在香港,随地吐痰罚款5000港元;新加坡,车辆闯红灯一次,罚款200新元(约合1000人民币),闯红灯两次,便要坐牢。试想,如此重罚之下,还有几个敢于以身试法?
唯如此,文明才可能逐步内化为公民的自觉意识,社会才能够越来越文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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