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灵and序曲 发表于 2017-12-20 08:48:07

法与情

转自:文章阅读网 作者:袁媛之碎碎念
  刚到办公室,一位50多岁的中年男子敲门进来,眼神闪烁,欲言又止。

  经他提示我回忆起曾经一起下乡检查过脱贫工作。他说自己遇见天大的麻烦,想来咨询一二:他们单位的出纳挪用近两千万赌球输光后外逃,他有一个时期兼职单位的财务股长被以玩忽职守追究刑事责任。他说当时自己是办公室主任,并不负责财务,是领导再三做思想工作让他兼任的,其实也就是挂名,没有任何具体工作也不在任何单据上签字,他以为一切都按照惯常的模式平稳地运行着,没想到出了这样大一个窟窿。他也觉得自己有责任,但从来没想过居然是刑事责任。自己从部队复员后一直在行政机关干着办公室工作,没有其他特长,老婆孩子也都没有固定工作;如果判刑工作就没了,一家人都毁了。他望着我,我看见了他心底深深的恐惧。

  这件事在小城吵得沸沸扬扬,吃瓜群众津津乐道于赌球和各种贪腐,只是没想到会和他有关。我和他并不熟悉只是偶然一次的工作接触,印象中他谨小慎微认真细致到啰嗦的程度,一件事翻来覆去不停念叨,搞得同组的小年轻们一见他就躲而我则不停地将他的反复纠缠拉回正题。这样的人也会失职?

  两千万啊!多少农民的辛苦劳作多少工人的早班夜班就这样从国库进入了赌博集团,除了全力追回损失以外必须有人承担责任。不过法律讲究的是责权利相一致,如真如他所说,并不需要他签字或者履行别的监管手续工作即可进入下一环节,那他用什么来保证职责的履行呢?这样的话就是制度设计的缺陷,让执行者来承担责任是否公允?

  当然,以我的经验,一般情况下制度本身是健全的,只是在日常操作中大家习惯于简化,久而久之只剩下那必须的几个步骤,而每个岗位的新人都会顺从惯例学习最简单方便的工作程序,监管就只停留在文件和大会小会上了。

  我同情他,但我不是法官亦非辩护人,并不完全了解事情的真相,没有资格做出评判。我只能告诉他,尽量客观地陈述一切,不顾事实的推脱毫无意义甚至对其不利,然后静待法律的判决。

  当国家财产损失的时候,我们震惊我们愤怒我们强烈要求追责;而当丢饭碗坐牢降临到身边如工蚁般毫不起眼辛勤工作熬白了头发的同类身上时,我们痛心且悲凉。

  期待公正的结果!无论是对他还是对那两千万都需要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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