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生欢
转自:文章阅读网 作者:树小洞第一章 春别
牛奶咖啡曾写过一首歌:“曾肩并肩走过的伙伴,在举杯祝福后都走散。”在春意阑珊的时候,我们又要告别。
在高三最后的冲刺阶段,想必很多人都背过朗读者的应试材料:告别是一种心情,告别也是一种决定。南飞的大雁是对北方寒冷的告别;秋天的落叶是对炎热夏的告别;雨季是对干旱的告别;彩虹是对风雨的告别;山重水复后的柳暗花明是对迷失的告别;“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是豪迈的告别;每一次的告别,都有一个故事,或激情燃烧, 或凄美动人,或惊心动魄。告别不是遗忘,而是转身,告别不是放弃,而是开始。
于我而言,告别最令人不安的便是,我们,不管曾怎样熟稔,以后,终是陌生人。这种感觉,我体会得尤甚。
我必定会记得的珍藏在我青春记忆里惯常的风景:校园里的行道树黄了又绿,在明亮的窗外窸窸窣窣地抖动,光线被门窗切割成流年的碎影,大开着门的教室里的试题和白衬衣一起不安分的抖动着,疲惫麻木的脸上写满了烦躁。唯一感到有趣的便是班上同学的八卦,一起起哄,没心没肺的笑,然后被班主任狂怒拍着桌子大骂。底下的人小声地回骂。
一如我曾经要好的朋友他生命里惯常的风景——在中考毕业后,他离开了这个城市,和父母去往遥远的大漠。在漫长的夜行列车,在苍翠的那拉提雪山,在坦荡的新疆大漠,他随父母开始漂泊。而中考后,我们再也没有见面,毕竟,他是候鸟。整个高中阶段,我一共收到了7张他的明信片。昏黄的灯下,他的信给了我一丝出去闯荡的兴奋。但很快,这个念头就被一次考试失利打消了。我可以断言,我们此生不会再见面了。我知道,我们已经走入了两个世界。他曾站立在我生命之河的另一面,投下深深倒影。但这倒影终是一帧幻象,他离岸而去,幻象消失,但我的生命之河不会因此干涸。人都是这样的。嘴上说着珍重,心里也确实这样想,但现实里因种种原因做不到。
这是初中,那么高中呢?四年后呢?我仿佛已经不能准确地回忆起过去的毕业典礼是怎样一幅场景。我不喜欢照相,有过的照片也没有一张笑着的。也许是因我自卑牙齿有个缺陷,笑起来不好看。空白死板的面容。看过的人都这么说。西藏人有个迷信,照过相的人灵魂会留在世间。所以我讨厌相片。毕业照其实是个可笑的东西,若明知最后被遗忘,需不需要努力地留下痕迹。费尽心机想要记住的东西不可避免地被遗忘,是件多么尴尬的事。几十年后你指着照片上的我,却支支吾吾说不出我的名字,多不好。班主任曾说,高中时的友谊是最为稳固的,我想,这句话只对了一半,毕竟有的友情还是长久的,但至少和照片上的人,我们再难有交集,至多是每年寒暑假聚会点个头。有些人,终将离我们远去,与我们背驰。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丰盛的人生去体会。这是必然。如果我们不想对这失望,那么最好不要抱太大希望,
不过一切都还好,至少我还相信友谊的稳固,至少身边还有几个朋友,至少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至少我们还有回忆。
,你好,再见。
我知道,如果没有别离,成长也就无所附丽。
于是,我只能一再写给自己,我曾经活在回忆里。
最后再说一段庸俗的话吧:
你经过这么多的人,聚聚散散,分分合合。以后还会再有。
但是你要记得,最后留下来的,永远都是我。
恋慕与忘却,便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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