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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日记] 张大妈的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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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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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15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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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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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0-3 22:46: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自:文章阅读网 作者:明月孤星
      春节本是万家团圆、共享天伦的美好时分,但对张大妈来说,春节则是强颜欢笑的无助煎熬,是孤苦伶仃的无奈坚守、是提心吊胆的黑色梦魇。

      张大妈是妻乡下老家的街坊邻居,乙未年新春时节,陪妻回乡省亲,了解到张大妈凄凉的遭遇后,一瞬间心中五味杂陈。老人的困境我无力解决,除了同情更多是挥之不去的担忧:老人的未来到底在哪里?

      张大妈老两口已年届八旬,生育有三个儿子三个女儿,大儿子全家移居美国多年,三儿定居西安,三个女儿都已成家立业不在身边,俩老本应是含饴弄孙、颐养天年的时候,但三十多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使这个家庭从此蒙上了一层沉重的阴影,也使老人安享晚年的美梦几乎化为泡影。事情的原委还得从二儿子说起,现年53岁的老二,从小乖巧懂事,学习成绩优异,早年因高考失利,大脑受到刺激,导致其患上精神分裂症,病情严重时会打人毁物甚至自残。多年来,二老带儿子四处求医问药,但病情时好时坏,反复发作,收效甚微。成家立业的儿女无暇承担监护人的职责,照顾残疾儿的重任从此就落在了二老的身上。

      2010年,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选定宝鸡市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当地的医保政策相对较好,俩老和儿子也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为儿子办理了《智力残疾证》,每月领取少量的补助款,基本上刚够弥补儿子当月医药费。服药期儿子病情能稳定些,经常是儿子拒绝服药,二老迫于无奈,只好偷偷将药碾成粉末,蒸馒头时做上记号混在其中。

      乡亲们对张老的困境也是爱莫能助,更对精神病人心存畏惧,避之唯恐不及,三十多年来,很少有乡邻来家窜门闲话家常的。

      二老的艰难处境,兄弟姐妹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却也是望洋兴叹,无计可施。早些年,逢年过节时,儿女们常拖家带口回家探望,原想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气氛以助病人身体康复,谁料反倒成为病情复发的重要诱因,伤人毁物现象会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发生,弄的全家精神高度紧张、疲惫不堪。顾及到病人的情绪,近些年,儿女们也不便回家,寄钱寄物、电话问候成为二老精神慰藉的无奈选择。如今二老年事已高,自觉时日不多,令俩老忧心忡忡的是,病儿未来的生活还没有着落。从乡亲闲聊中得知,张大妈有次心情烦闷找人倾诉说:“我可怜的二娃,今后可咋办呀?我走的时候把娃也带走,娃跟着我会享福的!”

      官方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各类精神病患者人数已超1亿人,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已超1600万,且90%的重性患者“散落民间”。这些散落民间的重性患者,就像一枚枚“不定时炸弹”,我们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精神病发作,不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也不知道他们会针对谁。但可以肯定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都在其威胁下,而且猝不及防。

      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可现实情况是,就像张大妈一样,往往只见家属或监护人的看管和医疗,很少见到政府的强制医疗。

      家庭固然有第一监护责任,但实际上,当一个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家属或者监护人不仅无法承担看管和医疗重任,而且自身的安全也暴露在危险之下,这不是法律的本意。

      帮助千千万万个像张大妈一样的精神病患者家庭走出困境,减少和杜绝各类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发生,需要各级政府承担兜底责任,完善精神病人的救助机制、康复机制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乃至生活照料服务。

      随着《精神卫生法》的颁布实施,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随着社会各界对精神病防治工作的关注,我坚信张大妈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文/明月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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