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时光机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7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心情日记] 一生两大义务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4 天前
  • 签到天数: 129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8-4 16:16: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自:文章阅读网 作者:包成海
      15。08。04(二)晴(079)一生两大义务

      人们经常谈到责任和义务。责任是一种职责和任务。它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出现,有社会就有责任,身处社会的个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规则和条文去承担一定的职责。责任的追究一般以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为准。

      义务则是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法律规定的对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义务是根据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产生,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的。违反法律义务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人的一生必须履行的义务有很多,包括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都有每个公民应尽的各种义务,而最重要的义务有两个:

      一是孝敬和赡养父母。因为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有的人为了自己的仕途对自己的父母弃之不顾,这是丧尽天良的行为,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是抚养和教育子女。因为养不教,父之过,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对子女的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有的人为了自己贪玩而对自己的子女疏忽关心和教育,往往会酿下严重的后果。特别是未成年子女若发生违法乱纪行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毫无疑问的。

      如果一个人没有尽到这两大义务,我确信这个人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应尽的各种义务都不会履行到位,往往会有“我爸是李刚”的那样子女和那样的官吏,令老百姓深恶痛绝。

      一些人以为不孝敬父母、不教育好子女,不会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一种严重的误解,对逆子应当绳之以法,对未成年子女犯罪应当对其父母做出法律制裁,这在我们国家还没有落实到位。试想,连父母都不孝敬的人岂能为国家为人民做贡献?连自己的子女都教育不好的人,还有资格被委以重任?韩国一贯实行对不孝敬父母的人取消提干资格,在我们国家却做不到这一点。

      不孝敬父母、不教育好子女的人一定都是心术不正的人,他们想的是怎样为自己竭尽脑汁捞取名利而不顾自己父母的安危和后代的成长,让他们为人民服务真的是痴人说梦。

      有的人也许会大言不惭:“你说的观点不对,应当是舍小家为大家。”这样的观点纯粹是掩耳盗铃。小家都不管,大家能管好吗?孝敬父母也不是让你整天守在父母身边,教育好子女更不是成天领着孩子去上班。所谓舍小家为大家,那是冠冕堂皇的欺人之谈。小家都狠心能舍,还会把大家放在心里吗?

      有的人也许会强词夺理:“贪污受贿的人都是为了自己的父母和老婆孩子。”这是无稽之谈。试问有那个贪污受贿的人把自己的父母和老婆孩子放在眼里了?如果他们真的为父母考虑就应当守孝道,而不会成为阶下囚,让父母折寿。如果他们真的为了老婆孩子也不会在外面寻欢作乐与别人通奸。

      人的一生必须尽到孝敬和赡养父母、抚养和教育子女这两大义务,否则就不会有成功的人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